成都要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接入监管平台
近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接入市级监测监管平台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 为加快完善监管平台并发挥作用,动态掌握车辆生产、销售、运行、充电设施运营情况,实现对生产准入、目录审核、补贴发放、安全运营、运营里程等环节监管的全覆盖。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负责将销售至我市的新能源汽车接入平台,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负责将各自运营的充电设施接入平台。
数据接入标准
新能源汽车:按照GB/T 32960-2016标准接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须向监控平台实时传输数据共计9大类,70余项,主要涵盖车辆的运行、充电、位置、报警等方面的数据;
充电设施:接入充电场站信息、充电设施信息、充电桩实时状态信息、全量订单数据、全量充电数据、安全信息等,下一步将继续推动“成都市充电设施互联互通+便民服务”工程建设。
接入时间安排为:2018年9月10日至9月30日,要求将原有已上牌的车辆和已投入运营的充电设施在此期间集中接入;2018年10月1日以后销售的车辆、投入运营的充电设施须在完成上牌、投入运营后20个工作日内接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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