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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发布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方案

2018-12-27  行业资讯 北京日报

  

      从今年开始,京津冀三地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迎来大规模“退役”。记者近日获悉,到2020年三地废旧动力电池一年就将产生上万吨。这些笨重的废旧电池该如何处置?三地政府为此联合发布了《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

      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三地将建成信息共享、功能完备、辐射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络,并建成2至4家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示范线和梯次利用工厂。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底,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32.6万辆,约占全国的21.3%。巨大的保有量背后是动力电池大规模“退役”的环保压力。通常,纯电动家用汽车的动力电池重达一吨以上,有些续航里程长的车型动力电池更重达两吨以上。

      京津冀地区从2018年开始出现动力电池大规模“退役”,预计今年废旧动力电池达3466吨;明年预计达6483吨,2020年增至10446吨。

      其实,动力电池蕴涵着大量贵重金属资源,也被形象地比喻为“城市矿产”。回收利用动力蓄电池中的镍、钴及稀有金属,可为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也能有效降低动力电池的环保污染风险,更可缓解我国稀有贵重金属对国外资源的依赖。

      但目前京津冀地区动力电池回收服务体系尚未有效建立。业内专家透露,三地对动力电池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的环评要求高,导致项目难落地,反而给不合规、不合法的企业创造了生存空间,行业监管难度大。

      根据《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将基本建成规范有序、合理高效且可持续发展的回收利用体系。

      未来新能源车主可以去哪里办理电池回收?按照实施方案,在京津冀地区有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的汽车生产企业应在京津冀地区至少构建3家所属车辆动力蓄电池的回收服务网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回收服务网点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将鼓励车企、4S店等通过“换一收一”的方式回收电池质保期内的汽车维修电池,以补贴、以旧换新等方式从消费者手中回收“质保期外、新能源汽车报废前”的废旧动力电池;三地还将鼓励相关企业联合开展回收网点共建共享,探索废旧动力电池市场化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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