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加征25%关税
2018年4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加征25%的关税。实施日期将视美国政府对我商品加征关税实施情况,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另行公布。
根据列表我们可看到,美国生产排量超过1.5L的传统动力轿车/SUV/9座以下MPV,排量超过1.0L的插电式轿车/SUV/9座以下MPV、纯电动车、小于5吨的汽油货车、变速箱等汽车零部件以及其他车型均在本次加征关税范围。
目前国内在售的林肯全系车型、特斯拉全系车型、福特探险者/Mustang/F-150、Jeep牧马人/大切诺基、凯迪拉克凯雷德ESCALADE以及雪佛兰/别克的部分车型以及其他在美国生产的车型未来都将加征25%的关税。对于此次加征关税中汽协常务副会长董扬直言:“中美汽车合作是互利的合作,对美方绝对有利,如果没有在中国市场的发展,美国的通用、福特、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公司将沦为二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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